中國農業博物館張蘇
物候是指動植物與當地的生態環境協同進化而形成的生長發育節律現象。依據不同動植物的生長、發育和活動的變化節律進行生產活動的時間制度稱為“物候歷”。在二十四節氣發明之前,我們的遠古祖先最初使用的是“物候歷”。
在漫長的原始社會,“物候歷”被廣泛應用于漁獵活動和早期的農業生產之中。例如,在烏蘇里江沿岸生活的赫哲族人,捕大馬哈魚以秋天的“五花山”為標志,捕產卵鯉魚以野玫瑰開花為標志;居于云南貢山的獨龍族人,以桃花期和布谷鳥求偶期為標志來安排春耕春播活動,早熟小米在桃花將開時播種]晚熟小米和玉米在桃花盛開時下種,等等。
二十四節氣確立后,成為我國最早的結合天文、氣象、物候知識指導農事活動的歷法。據公元前2世紀的《逸周書·時訓解》記載,一年二十四節氣,共七十二候。它以五日為一候,三候為一氣,每一候均以一種物候現象相應,稱為“候應”。由于七十二候的“候應”繁多,不便記憶,且間隔時間短,適應地域小,歷史上最常用的還是二十四節氣及其對應的物候。
我國古代很講究節氣物候,流播在神州大地的節令農諺很多。例如“不懂甲子莫算命,不懂節氣莫種田”“百姓不念經,節令記得清”“種田無定例,全靠看節氣”,等等。二十四節氣及“節氣物候歷”,對中華農耕有著重要的歷史作用。
首先是“勸農籍田”。我國古時以“春為歲首”,立春是開年元日。這一天,舉國上下都要舉行隆重的“祭春”活動。在京城,皇帝和皇后要攜領文武百官到先農壇舉行“皇帝親耕、皇后親蠶”的儀式,以示重農愛民,國泰民安。各地州郡也要舉辦各種春祭廟會活動,傳達朝廷旨喻,傳播農桑新法。
其次是“敬授農時”。二十四節氣是以黃河中下游地區的物候和農事來制訂的,其他地區只能作為參照,這就要求各地制定當地的“農事歷”,以便百姓依歷耕種,確保農業豐收。
第三是“測天占候”。古人在節氣物候的實踐中發現,物候異常可以用于預報某種災害。例如:“水淋春牛頭,農夫百日愁”,這是指立春舉行“打春牛”民俗儀式時下雨,則這年會發生春旱。“立夏雷唱歌,早稻害蟲多”,表示立夏這天有雷雨,這年的早稻田蟲害就比較嚴重。總之,通過節氣物候的預警,可以使人們提前做好相應的防范,達到減災防災的目的。
隨著科技進步,人類實現了對天氣和氣候的中長期預報,二十四節氣的物候功能正在逐漸褪去。但二十四節氣的傳統知識、文化價值以及與此相關的民俗活動,仍在繼續傳播和使用,其在中國人民心中蘊藏著的深厚民族情感和悠久歷史記憶,川流不息,地久天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