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2168號建議的答復摘要
黃春球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的建議收悉。經商國家林草局、司法部,現答復如下:
1997年,我國頒布實施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建立了植物新品種保護制度。2015年,種子法增設“植物新品種保護”專章,對植物新品種的授權條件、授權原則、品種命名、保護范圍及例外、強制性許可等作出原則性規定,健全了植物新品種法律制度。2022年,新修改種子法實施,擴大了植物新品種權的保護范圍,擴展了保護環節,建立了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健全了侵權損害賠償制度,將我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
這兩年,為貫徹實施種子法和種業振興行動部署,我部積極推動條例修訂,聯合國家林草局、國家知識產權局成立修訂工作組,依據新修改種子法開展條例研究修訂工作。經過廣泛調研和充分論證,形成了條例修訂草案。修訂草案先后征求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有關部門及省級農業農村、林業草原部門和社會各界意見后,2023年8月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修訂草案送審稿。目前條例修訂已列入國務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正在按照立法程序抓緊推進審查修改工作。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深入貫徹落實種業振興市場凈化行動部署,加快推動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及配套規章修訂,加大品種權保護力度,激勵育種原始創新,為促進農林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撐。
感謝您對我部工作的關心,希望繼續對三農工作給予支持。
農業農村部
2024年6月16日
來源:農業農村部